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文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昌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向区直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形成了《昌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清单》内容概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将区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名称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市财政局主管,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实施。
(三)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县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及时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接收上级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优化,准确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