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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 《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 《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 《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46780 发布时间: 2023-12-11

一、起草背景

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20年江西省在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开展禁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23年江西省又进一步启动“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昌江及支流列入全面禁捕退捕范围。为巩固全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效,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昌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省禁捕办关于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养老保障、转产就业指导意见,制定了《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落实好昌江禁捕退捕工作,按照 “一年起好步、管得住, 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工作要求和“渔民全退、科学监测、生态利用”的工作思路,前期对昌江区捕捞渔民进行全面摸底和调研,充分听取了广大渔民的意见, 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转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昌江区昌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以及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养老保障、转产就业等具体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养老保障、转产就业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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