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禁捕办(2023)1号
关于印发
《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
《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
《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 、《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经昌江区重点水域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代)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区昌江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以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23〕34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饶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规范落实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回收补偿对象
持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区农业局)审验合格的《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和由于历史特殊原因未持有 证件但实际常年从事捕的渔民。即建档立卡并通过村(居)、乡(镇、街道)、区三级审核盖章的渔民。
二、船网工具补偿及标准
1.根据渔船的大小、功率、材质系数、船龄系数,补偿要求如下:
凡在昌江及支流水域内捕捞作业并经建档立卡调查确认的渔船(含钢制、铁质和木质等),以及随船使用的捕捞网具均属于回收范围。电捕鱼网、定置网、大型底拖网、吊杆扒螺、机械吸螺等非法网具不属于回收范围。其他渔民的船网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处理。农用船以及其他工作用船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备案登记和日常管理,不得放置捕捞渔具,从事捕捞。
2.实施原则
自愿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均以建档立卡渔户为单位自愿申请船网工具回收。
合理折旧。船网工具的回收实行折旧计价估值。钢质 渔船折旧按经济寿命20年计算;木质渔船折旧按经济寿命15 年计算。
限价估值。渔船按功能分生产船和辅助船。生产船船 长范围限 4-12 米,辅助船船长范围限 3-5 米,超出船 长限制范围的,原则上按最高和最低船长限制标准处理。渔船按船体材质、船长和造价(含动力设备),分档折旧计价估值,并设置最高和最低限价。能提供渔船建造投入使用时间有效证明资料(含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建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或船龄相关佐证材料等)的,按实际使用年限折旧估值;不能提供的,按最低限价估值;使用年限不足整数的, 按整数就高计算。网具按重量折旧计价估值,并设置最高限价。
公开透明。船网工具的回收处置须在《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调查确认表》的基础上开展,并公开操作流程和估值标准。
3.实施步骤
提交申请。凡自愿申请要求船网工具回收的渔民须填写《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工具回收申请及估值核定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查验核实。渔民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组织对《申请表》填报信息进行查验核实,对船网工具进行现场编号拍照,收集渔船权属来源及船龄证明材料,建立“一船一档” ;乡(镇、街道)对回收船网工具做好标记,定点集中存放。
资产评估。 区禁捕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聘请专业 第三方对《申请表》填报内容进行现场核验,对船网工具 进行测量称重、核定估值,确保登入《申请表》 的数据详 实。并出具全区退捕渔民船网资产评估报告。船网工具所有人签字确认的船网工具各项数据及回收估值情况,经村(居)委员会组织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复核确认,报县级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结算补偿。经公示、复核、审定后,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及时发放回收补偿款项。
回收处置。所有回收的渔船渔具,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拆解回收处置,现场拍照存档。处置收益归乡 (镇、街道)所有,用于禁捕退捕工作。确需留存的渔船要集中封存保管登记,签订保管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资料报区禁捕办存档。
4.估值标准
按经济寿命折算,钢质渔船年折旧率为 5%,木质渔船年折旧率为 6.7%。最高限价按造价 80%实行;最低限价按造价 30%实行。限价内按船龄档次(两年至六年为一档)就高折旧计价估值。
拥有2艘渔船的,一艘按生产船计价估值,一艘按辅助船计价估值;拥有2艘以上渔船的,除一艘按生产船计价估值外,其余按辅助船计价估值;实际估值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折算;实际估值低于最低限价的,按最低限价折算。
网具分网类(禁止使用的网具除外)、钩类和虾笼,按市场销售价的 70%折价估值。每户网具估值回收最高限价八千元。所有回收的渔船限于船长大于等于3米。回收的渔船主体原则上为铁质、钢制(包括不锈钢、玻璃钢)、木质的渔船,船主体为塑料的渔船按对应的木质渔船估值的70%进行回收,其他材质的渔船一律不予回收。
船网回收估值标准按附件1参照执行。回收的渔船要求完整,含动力设备(发动机和挂桨)和系泊设备,缺少动力等设备的按对于渔船估值的50%进行回收。
5.船网回收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区禁捕办将组成回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县船网工具回收的估价评估、拆解销毁、组织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乡(镇、街道)切实配合开展回收工作,保障回收工作顺利和稳定。
规范操作流程。船主申请(填写《船网工具回收申请 及估值核定表》 ) →船网工具运至指定集中回收点→现场评估(船主等各方签字确认) →船网工具现场编号拍照(编号“ 昌退(*)XX 号 ”,拍照为评估工作人员、船主与船网工具同框) →拆解销毁并拍照(拍照要求 3 张,拆解前、拆解中、即将拆解完) → 兑现补偿经费 →验收存档。
健全资料档案。以户为单位,按“一证(户)一档”建档,在原退捕渔民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增加《船网工具回收申请及估值核定表》、《昌江区禁捕退捕补偿协议书》照片4张。
附件1
各类船网工具回收估值表、限价表
附件2
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工具回收申请及估值核定表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昌江区退捕渔民船网回收补偿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昌江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