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景德镇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现将《(昌江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于2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梁玉坚;联系电话:8337686;联系邮箱:cjqajj@126.com。
附件:《昌江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昌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昌江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魅力新昌江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坚持思想引领,以更高站位统筹发展安全
1.致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致力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区属重点企业班子成员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3.致力抓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班子、干部队伍、体制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持续高质量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致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坚持从严从实,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及时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 2024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5.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能交叉的新业态新风险责任。— 3 —健全完善区专委会工作职责、运行机制,落实专委会工作例会、季度小结、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开展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事前预防。(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7.强化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五十条”、市“五十六条”、区“五十二条”具体举措的要求,一查到底。督促各地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责任追究办法》,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印发《昌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年)》。推动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 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9.扎实推进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按照《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部署,聚焦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全面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疏散、场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用火用气安全、初期火灾处置等突出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区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教体局、昌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昌江产业园管委会等区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0.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进完善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图”,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质提效。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2024 年底前基本消除 2023 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坚持系统治理,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聚焦高风险人车路企,完善细化治理措施,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基础。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等风险隐患路段,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公铁并行地段异物侵限、沿线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2.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乱象行为,严查重处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隐患实施分类分级排查整治和管控,切实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区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3.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深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区住建局、区发改委、昌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化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及老旧装置、危险作业专项治理,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指导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及认定管理工作。(区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5.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常态化聚焦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进行重点监管,持续整治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内容,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仓储物流中心等“大单位”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敏感场所,持续攻坚破解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6.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从严行政许可并及时开展许可后的抽查复核工作,督促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查批发企业超量、超范围储存、堵塞通道,零售店(点)超量储存、在店(点)附近违规试放,坚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的店(点)。持续推动政府强化“打非”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打非”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7.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整改到位。扎实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要对涉及爆炸类物品使用、储存的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8.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和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消除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线上线下宣讲活动,加强文明创建和公益推广,切实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9.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区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0.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城市桥梁、管线管廊、供水供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等安全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区安委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1.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行业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区安委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2.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有关细则、指南,探索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立足城市安全重大风险,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促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城市安全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坚持从严从实,加大力度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广应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4.健全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优化改进安全生产巡查机制,创新巡查方式,适时开展 2024 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项巡查,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权威性。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理直气壮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5.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注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探索更大范围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对有关非煤矿山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乡(镇)街道、化工园区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加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拔聘用等工作,弥补基层执法“人少质弱”问题。(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六、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6.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深入研究新风险新业态领域安全形势,积极探索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制度。(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昌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社区等示范创建。(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8.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严格实施《江西省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 年)》,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二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9.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号等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 12 —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抓实监管责任,推进部门齐抓共管,建立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治理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昌江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31.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做好预案、机制、力量、装备、物资等方面准备工作。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推进应急指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制,建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3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