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昌江区支持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5-08 来源: description 访问量:
为推动昌江区城乡客运长效稳定运营,切实保障群众便捷出行,昌江区出台昌府字〔2022〕13号财政补贴办法。以下从核心要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报流程、资金监管等方面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目的
支持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提升客运服务质量
保障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实现客运 “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客运发展政策,结合昌江实际精准施策
二、总体思路与原则
总体思路: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工作要求:政府主导、落实责任、财政保障
三、补贴适用范围
经昌江区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在昌江区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乡客运车辆。
四、补贴项目与标准
1.燃油补贴
依据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测算
结合车辆数量、车型、燃料类型、经营月份核定
及时足额拨付给经营者
2.运营补贴
按车辆、运行情况、线路类别、车型核定
单车补贴基数≥8万元/年
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补贴300万元
五、申请补贴必备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持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
在许可范围内依法经营
满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予补贴情形
已许可但未实际营运
被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牌
线路起讫点无一端在镇 / 村
擅自停业、歇业、中止服务
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
七、申报与审批流程
申报:每年3月15日前,客运企业向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及材料
审核:区交通运输局审核、公示
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复核
拨付:复核无误后,财政局直接拨付补贴资金
八、资金管理与监督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核算
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联合监督检查
严禁留、挤占、挪用资金,违规将依法追责问责
建立补贴档案,年度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九、政策实施与解释
实施时间:自2022 年4月3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上级政策变动时,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解释部门:昌江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微博
微信
赣服通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