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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昌江区支持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5-08                 来源: description         访问量:

为推动昌江区城乡客运长效稳定运营,切实保障群众便捷出行,昌江区出台昌府字〔2022〕13号财政补贴办法。以下从核心要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报流程、资金监管等方面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目的

支持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提升客运服务质量

保障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实现客运 “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客运发展政策,结合昌江实际精准施策

二、总体思路与原则

总体思路: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工作要求:政府主导、落实责任、财政保障

三、补贴适用范围

经昌江区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在昌江区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乡客运车辆。

四、补贴项目与标准

1.燃油补贴

依据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测算

结合车辆数量、车型、燃料类型、经营月份核定

及时足额拨付给经营者

2.运营补贴

按车辆、运行情况、线路类别、车型核定

单车补贴基数≥8万元/年

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补贴300万元

五、申请补贴必备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持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

在许可范围内依法经营

满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予补贴情形

已许可但未实际营运

被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牌

线路起讫点无一端在镇 / 村

擅自停业、歇业、中止服务

      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

七、申报与审批流程

申报:每年3月15日前,客运企业向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及材料

审核:区交通运输局审核、公示

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复核

拨付:复核无误后,财政局直接拨付补贴资金

八、资金管理与监督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核算

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联合监督检查

严禁留、挤占、挪用资金,违规将依法追责问责

建立补贴档案,年度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九、政策实施与解释

实施时间:自2022 年4月3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上级政策变动时,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解释部门:昌江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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