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昌江区相关人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5-08 来源: 区人才办 访问量:
中共昌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举措》的通知为了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完善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用最大的诚意和力度引聚人才,以人才新优势提升发展新动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魅力昌江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政策来源
《昌江区人才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昌才字〔2022〕1号);适用范围:我区“2+1+N”企业中工作的A、B、C、D、E类人才及在昌江区正常纳税的企业(含工商户)、在我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就(创)业人员。
《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举措》(昌才字〔2024〕3号);适用范围:重点产业企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数字经济、先进陶瓷领域正常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主引育人才奖励
昌江区企业每新吸收1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且工作满3年的,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鼓励企业与本科高等院校间的合作,本地企业与本科高校签署人才合作协议,并通过协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本企业员工数的20%,且工作均满三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
企业全职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能带动我区重点产业发展,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及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类),最高100万元的人才项目资金支持。
企业柔性引进的(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最高50万元人才项目资金支持。
每年10万元企业人才培训补贴资金,鼓励企业开展在职人才培训,给予培训费用30%的补贴,单次不超过5000元。
鼓励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开设“订单班”、“冠名班”,学员毕业后到企业入职并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二)生活补贴
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每年3.6万元;副高级职称,每年1.8万元;全日制硕士、“双一流”毕业生,每年0.8万元。
(三)安居保障
人才公寓:A、B类人才免租,居住满5年赠予;C类人才免租入住;D类人才免租3年;E类人才入住人才公寓5年内租金减半。租房补贴:A、B、C类人才1500元每月;D类人才1000元每月;E类人才享受500元每月。购房补贴:在昌江区范围内购置首套住房(包含二手房),A类人才补助100%;B类人才补助50%,最高50万元;C类人才补助20万元;D类人才补助10万元,E类人才补助5万元(只适用于引进类人才)。
(四)配偶随迁安置
A、B、C类人才配偶随迁安置补贴数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只适用于引进类人才)。《昌江区人才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五)入选重大人才项目补贴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奖励10万元,赣鄱英才计划奖励团队5万元,个人3万元,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奖励3万元。国家级、省级、市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和2万元。
(六)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成果奖励
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团队、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分别给予30%、10%配套奖励。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增加5万元的区级建设奖励经费。首次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七)企业人才职级晋升奖励
对在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正高职称,5000元/人;副高职称,2000元/人;中级职称1000元/人。
(八)企业创建人才平台奖补
1.对在我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省级重大及重点研发项目的,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助。《昌江区人才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2.新建院士工作站,给予15万元的建设补助经费,对每名进站院士50万元科研资助。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的建设补助经费,每名进站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在我区设立机构(窗口),最高给予20万元的建设费。
(九)支持人才自主创业
创业补助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五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5000元。《昌江区人才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贴息期不超过2年。《昌江区人才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人才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798-8335616
本政策解释权归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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